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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

    评分:
    0.0很差

    分类:欧美剧美国2021

    主演:弗兰·勒博维茨,马丁·斯科塞斯,Michael Alexis Palmer 

    导演:马丁·斯科塞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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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情介绍

      马丁·斯科塞斯执导的Netflix纪录剧集《假装这是座城市》(Pretend It' s a City)聚焦作家、评论家弗兰·勒博维茨,看她游走纽约,发表对一切事物的看法(“我充满了各种看法”),和她心中的纽约生活是怎样的(“纽约的千万人中,唯一一个看着自己在往哪走的人就是我。我要起草一份宣言,标题是‘假装这是座城市’”),有趣。

     长篇影评

     1 ) Fran Lebowitz|你还是坐下听我讲吧

    《假装这是一座城市Pretend it’s a city 》是由Martin Scorsese(《爱尔兰人》《出租车司机》)执导的Netflix纪录剧集,聚焦作家、评论家Fran Lebowitz,跟随她行走于纽约街头,了解她对不同事情的看法。在美国时间1月8日正式播出后,烂番茄新鲜度为87%,是2021很好的开头。

    Fran Lebowitz在国内知名度不高,或许大家通过这部纪录片才认识她,可能有人记得她客串过《华尔街之狼》里的法官。但是在美国她做客各家脱口秀,和Spike Lee、Jimmy一起侃大山,绝对算是极出色的幽默的演讲者和社会观察家。

    这并不是二人第一次合作,早在2010年Scorsese便拍摄过以Fran为主角的一部纪录片《公共演讲Public Speaking》。当时他基本上是将相机架好让Fran自由发挥,相信她能给这部纪录片注入生命力,而这一次,作为10年前的延续,也是如此。《假装这是一座城市Pretend it’s a city》是Scorsese对喜爱的致敬,Fran Lebowitz和NYC。访谈主要在The Player’s Club里进行,从台球桌聚焦到小餐桌上的聊天,有Scorsese对她提问,也有他俩的对话交流,她的幽默让这部纪录片把观众的注意力牢牢吸引,信息量不少,语言密度极大,言语犀利,火花四溅。这部纪录片对文化作出评论,以Fran经过一个地方然后说了些什么这样极度自由的方式呈现,而不是在某本杂志专栏上读到的枯燥乏味的报道。

    当纽约街头挤满了站在行人道中间拍照的游客时,她会朝他们大喊:“Move!Pretend it’s a city!”,这是她对游客们的抱怨,也是变相对新一代的控诉,人们似乎忘记了本应好好走路,该有的谦让和礼仪好像也不复存在。她对纽约的观察能映射整个美国社会,犀利又极具讽刺意味的评论从不间断。在她幽默感的笼罩下我们也会像Scorsese一样被逗得大笑,但同时也能严肃思考她所说的的确都是社会仍未解决的问题。

    她实在太爱吐槽了,纽约高昂的物价、纽约地铁把纳税人的钱用在车站改造上、人们旅游是花钱买罪受…当然她也说自己“我人生中有两项主要活动:吸烟和策划复仇”。

    (为什么我觉得97年MTV出的《拽妹黛薇儿Daria》Daria Morgendorffer的原型是Fran Lebowitz,永远超脱世俗的模样,没有表情地明嘲暗讽社会现象。)

    今年年初The New York Times为该剧做了一次宣传访谈,由于制作和播出时间的特殊性,这一座被吐槽人满为患的大都市突然变得清净、恼人的游客消失、很多商铺暂时关闭,观众也想知道一些创作背后的故事。以下翻译自采访。

    🦥

    -新冠的流行传播对本系列的制作造成了怎样的影响?

    LEBOWITZ 我们在出现病毒之前拍完了这部纪录片。当病毒爆发后,马蒂说:“我们该怎么办?我们能做什么?” 在停工高峰期,我出去逛遍整个城市,马蒂派埃伦·库拉斯(Ellen Kuras)[该剧摄影指导]出去拍摄,被记录下的片段简直难以置信的美丽。但是我告诉马蒂:“我认为我们应该忽略它。”

    SCORSESE 我们尝试过把片段加进去。我们重新编辑了序列,总体感觉其实蛮好,但是一周后,这座城市又变了个样子,所有的商店都关门了甚至装上了木板。再一周后,新的变化又出现。所以最后:“我们还是别这样做了吧。”

    LEBOWITZ 我们又不是记者,我们不必紧跟新闻。

    (剧集是在新冠大流行使纽约大部分地区进入封城状态之前拍摄的。似乎Lebowitz和Scorsese最想念的东西除了独自在城里四处闲逛,还有就是能够无限制地外出就餐。)

    -这部剧被分成形式多样的多个篇章,比如“文化事务Cultural Affairs”和“体育和健康部门Department Of Sports & Health”,你是怎么确定这些标题的?

    SCORSESE 我们一直认为应该有主题,她将从一个主题开始,然后像爵士即兴演奏一样把想要表达的延展到更深远的地方。最终我们也能让一切及时回到最初讨论的主题。在我拍的许多电影中和我共事的那些演员之间的对话就像流动的音乐一样-重要的是能把握整体节奏和想强调的重点,Fran能够很好的做到。

    (每一集的主题单看都很没有头绪,但将它们串联起来那就是介绍纽约的最佳缩影。)

    🦥

    有一段是她正在接受Alec Baldwin的采访,看他们三者间的相互碰撞也十分有趣,这部纪录片里他们的观点各异,把对书籍、阅读和写作的见解都分享出来。它并不完全是传记,我们借此了解那些想法是怎么在她脑中产生的,还能知道她对世界的看法,以及最重要的是对纽约的看法。同时,导演Martin Scorsese对事物的掌控以及指导的意义令人着迷和兴奋。虽然并不是完全赞同她对所有事情的看法,但的确能带给我们关于城市、景观、艺术、阅读、社会的变化的新内容。“people don’t have stuff, they just have all the things in their tiny little thing in hands.”,换个角度想便是我们可以最大限度利用现代科技来获取我们想要的一切信息,这不挺好的吗。

    1950年Lebowitz出生在新泽西州莫里斯敦的一个普普通通犹太家庭,曾在当地圣公会的日间学校读书,直到因不愿循规蹈矩被冠上“nonspecific surliness”而被开除结束学校生涯。18岁的她只身来到纽约,跟大多数闯荡纽约的年轻人一样,她没有钱,住在破烂的公寓里,开过出租车、卖过皮带、还去公寓里帮忙做过清洁。但即使这样,Fran Lebowitz坚决不去餐厅里面端盘子,虽然端盘子的工作能挣更多的小费。她认为女生端盘子这件事跟她的价值观始终不符,那是一种男性价值主导下的苟且。

    Fran在20岁开始为《Changes》工作,这是一本关于激进的政治和文化的杂志,由爵士音乐家查尔斯·明格斯(Charles Mingus)的妻子苏珊·格雷厄姆·翁加罗(Susan Graham Ungaro)创办,她开始写书评和影评。

    在21岁时,她加入安迪·沃霍尔(Andy Warhol)位于纽约的艺术家工厂,负责《Interview》的[I Cover the Waterfront]专栏,也因为这份工作,Fran Lebowitz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Fran Lebowitz说她第一次到Andy Warhol工厂的时候,穿过一道又一道金属大门,直到看到一个门上贴着“大声地敲门并且自报家门”。敲门之后,听到里面有声音问“是谁”,她回答“Valerie Solanas(曾经试图暗杀Andy Warhol的作家)”。回答完之后,Andy Warhol就帮她开了门。

    Fran坚持认为自己写专栏是为了有自己独特的论文集,把它们放在杂志上只因能更好追求最终目的,即尽可能多地让作品们被大家熟知。

    她在1978年出版了《都会生活Metropolitan Life》,这是她的第一部短篇合集,也是当年市场畅销的喜剧散文集。随着这本书的走红,Fran Lebowitz开始活跃于纽约的文艺社交圈,常常出入54 Studio,跟那个年代有趣的灵魂交朋友。第二本是1981年的《社会研究Social Studies》,这两本书后来合并出版为《The Fran Lebowitz Reader》,里面还增添了她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内容。她总能找到让自己讨厌和厌烦的东西,用讽刺搞笑但得体的语言表达,她对城市生活的敏锐评论使她成为当时文学和文化领域的领军人物。

    “I hate to work. It was almost the time you got paid to do something that writing got to be really difficult.”90年代中期,Fran Lebowitz遇到了自己作为作家的瓶颈,除了帮杂志写一些专栏之外再也没有出版过书籍。于是她开始巡回的演讲生活,积极参加电视节目,成为一个公众人物。

    90年代以来,读者一直在等待Frand写的书。最后在1994年出版《查斯先生和丽莎·苏遇见熊猫Mr Chas and Lisa Sue Meet the Pandas》,这是一本讲述居住在纽约市的大熊猫渴望搬到巴黎的儿童读物。

    Writer’s block并没阻碍她继续发表评论,“这就是我想要的,人们问我对一些事情的看法,我回答,但对方认不认同我说的我一点都不关心。”她说。在访谈的提问环节中观众向她提出许多问题,从怎么起诉纽约市到对特朗普政府的作为,而这些回答被视为文学幽默和社会观察的经典。

    她和Martin交流的方式并不因为是否在拍摄而变化,当时在皇后区博物馆(位于Meadows-Corona Park,成立于1972年,保留有1964年博览会所建造的纽约市景规划模型。)拍摄时,搭建了多久的场景他俩就聊了多久的天。制片人问为什么不把这也拍进去,她说“我们只是喝杯咖啡罢了”。她真的是世界上最健谈的人,好像话题永远都说不完似的。

    “You mean, am I worried about running out of things to say? No. I’m worried about running out of money. But it never even occurred to me that I would not have something to say. It’s just there. It’s like having a trick thumb.”

    从1970s开始Fran就生活在纽约了,作为一个资深的纽约客见证一座城市的变化。“The fact of not knowing the fact that the driver is not a lunatic is very relaxing to me, also this is the fastest way to get around New York, When I say New York, I'm actually talking about Manhattan.”她很满足自己能一直以晕乎乎的姿态松懒待在纽约,这样既舒服又安全,她觉得自己是一辈子都只会待在纽约的那种人,而其他所有人都可以离开。旅游的话也算了,真实的生活已经充满挑战,没必要去寻找一些异想天开的挑战。

    到了一定年纪后,她个人的穿衣风格几乎没有任何变化:Tortoiseshell的眼镜、内搭衬衫、Anderson&Sheppard定制的西装外套、501 Levi's的牛仔裤和定制的牛仔短靴。

    Fran Lebowitz的西装外套大多来自伦敦的Anderson & Sheppard,这是一间老牌的手工西装店。她很早之前就是他们的客户了,但她从来没有去过他们位于伦敦的店面,因为每年这家店的裁缝都会来纽约两次。虽然有些夹克已经被穿得超过15年,但它们还是很合身。很多时候人的身体会随着时间而变化,这无关乎体重,因为身体在时间的作用下总是会有些不一样;而夹克永远都合身,似乎夹克本身也会随着时间而变化。

    “I don’t wanna hear what they think, but I think they have the right to think it. I believe I also have the freedom of not listening.”

    她不使用社交软件,也不用智能手机,她以反抗工作着称,对技术也颇有抵触。在1994年和Marcia Alvar 的一场访谈中她提及自己对电视的看法“Television is actually the alien, it’s in everyone’s head. It’s 24 hours a day, people don’t make a distinction between their lives and what they see on TV. People talk about what’s on TV and people’s lives and people themselves have been turned inside out so that the notion of private life by which I mean real life doesn’t exist anymore.”

    人们现在几乎能用手机查到自己想要的一切信息,对很多事情或许都失去了原本的兴趣。在去一个景点之前我们已经知道那里大概是什么情况,到达不过是确认这和构想的场景没有太大偏差,但她“I profited by not knowing anything”。当时去剧院看《歌剧魅影》,只有她被突然下落悬空的水晶灯吓得惊声大叫,其他观众因为在开始之前阅读了手册早就知道有这样一个环节。可是到底怎样的反应是编剧和表演者们真正想要得到的反馈呢。

    Fran对女性发声被质疑和反对的态度是-相信每一位女性,因为她知道女性到底在什么样的处境,如果一定要说的话,也应该是那些人向她证明她们是在撒谎。可她不把自己定义为女权主义者,因为她从不认为自己会和绝大多数人意见一致。“如果女权主义真正起作用,就不会再有女权主义了。” 。

    两性中,男女最大的差异取决于睾丸素,因为睾丸素的存在使男性更aggressive。“Men don’t want women to have power, cause they already have it, people don’t want other people to have what they have.” 不管女性从事的是什么行业,她们实际上都有两份工作,一份是她们的本职工作,另一份是通过这种方式和男人们打交道。她觉得其实在现实生活中降低对男性的关注度在某种程度上也能推进性别平等进程。

    对于Fran来说,人们对同性恋的厌恶就像地球上生长了树木一样自然,获得平等的权利虽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她一定会为这些很难达成的事情发声。性少数群体为自己的自由和权益奋斗,但到底什么是自由,如果结婚和生子的实质是束缚。

    在Franland里,她的两面好像在不停翻转。一方面,她善于交际、喜欢参加派对;另一方面,她是一个隐士,一生都独自生活。“我永远不会考虑与另一个人住在一起。”因为独居,原本的客房被改造成堆满了书的房间。“Cuz in New York,if you have a spare room,it means that there’s always someone in your house, but I don’t want to.”对她来说能掌控有多少人在家里很重要,要是有人去拜访她最多也只能待3、4个小时,只是单纯不想听到别人走来走去。恋爱的话,她曾说自己从未有过六个月以上的恋爱关系,因为她不想使两人的心理地位发生改变。

    总有人觉得她尖酸刻薄,但实际正因为她还对这个城市这个国家和社会抱有期望才会说这些。她在吐槽纽约物价的时候其实想说在纽约生活的人们顽强的生存能力,在吐槽到人们在地铁里看的书实在不堪入目之后还会说“但在读书就是一件好事”。我们绝不能称她为愤世嫉俗者,她是一个多才多艺的批评家和知识渊博的知识分子。“Holding a grudge is the modern equivalent of having standards. Because if people don’t hold grudges, it means they just don’t care what people do.”

    -"Thanks for being here, spiritually.”

    -"You're welcome."

    (图片源自网络,首发于公众号Pocket Babel)

    参考资料:

    //en.wikipedia.org/wiki/Fran_Lebowitz

    //www.nytimes.com/1987/09/13/arts/the-impact-of-aids-on-the-artistic-community.html

    //www.vulture.com/2021/01/pretend-its-a-city-best-bits-in-netflix-fran-lebowitz-doc.html

    //www.youtube.com/watch?v=yPf6d5vj4zE

    //www.youtube.com/watch?v=eV3cCi9wdys

    //www.youtube.com/watch?v=Nxjjc352u0U

    //www.theparisreview.org/interviews/1931/a-humorist-at-work-fran-lebowitz

    //www.forbes.com/sites/nadjasayej/2021/01/13/fran-lebowitz-to-exiled-new-yorkers-dont-come-back-ok/

    //untappedcities.com/2021/01/15/filming-locations-pretend-its-a-city/

     2 ) 逃离不自由,怀旧无意义,不如豹笑

    (本文首发“幕味儿”微信公众号)你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在某条街某个电影院看了一场侯麦的电影然后洒了几滴泪,这些时间、地点、坐标构成了你的生命。若干年后,你的回忆里只剩下这些坐标。这就是城市如何和生命发生联系的。

    电影之所以好玩是因为电影绝不排他,而是天然地也成为其他艺术形式的载体。因此电影往往也为一个城市立传,如安东尼奥尼之于罗马,侯麦之于巴黎。

    马丁·斯科塞西执导的网飞新剧《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Fran Lebowitz:Pretend It's a City)则别具巧思地以纪录片+脱口秀的形式介入纽约这座名副其实的世界之都,宇宙中心。每集不到30分钟,点开即能收获和老马一起豹笑的快乐。

    这里有一个不一样的纽约。纽约是什么样的?《绯闻女孩》里上东区小公主Blair在摩洛哥王子前骄傲地介绍自己土生土长于纽约(born and bred),《华尔街之狼》里杀红了眼的人们要在上班时间去洗手间来一发来保持精力和斗志。

    而在本剧里,是博物馆里巨大的纽约市微观模型,是挤满了人的时代广场(“我还没被人撞死简直是奇迹”),是因为臭味儿被停运的地铁(看来纽约地铁站经年不散的尿骚味儿连纽约人自己都不能忍了),是起诉市政府然后苦苦等待而拿不到的赔款。

    这些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些与人相关的体验,是纽约的现实。当弗兰一次又一次站在那个模型中说话,就像《温蒂妮》里葆拉·贝尔指着模型讲解柏林,当台下的年轻人们举手向弗兰提出他们生活在纽约的问题,而弗兰说“其实我不在乎”时,纽约才不是闪着金光的三个大字“NYC”,才不是一个“美国梦”的美好幻影或消费主义的符号,而是一个活生生的城市——本剧的名字“假装它是个城市”(pretend it’s a city)或许正是此意。

    而纽约的历史则在人们的记忆里。出生于1950年的弗兰是自由知识女性,怀揣200美元(那是她活到那时拿到的最多的钱)跑去纽约。她当过出租车司机,写过糟糕的诗。她第一次去百老汇看《歌剧魅影》时,吊灯升起,她担心会掉下来砸到自己。

    现在,2020年,她穿着阔脚牛仔裤走过纽约遍地都是的地雕,察看其内容和日期,同时放肆地吐槽这座城市,而坐在她对面的出生于1942年的老马则放肆地爆发出笑声。

    她吐槽各种各样的新鲜事物:在国家层面很有意义的航天器和空间站,无人驾驶汽车,当代流行的装置艺术,Instagram,Twitter,等等。这里人们花上五个月装饰地铁站里一副内容是狗的画作,却不解决地铁轨道和线路的种种问题。“真的要花上五个月?”地铁站里的水泥仍然坑坑洼洼,“装饰这些狗对纽约生活来说真的必要(essential)吗?”

    而在吐槽的背后其实是对已经逝去的所谓“黄金时代”的喟然叹息。“在当代做讽刺作家是不可能的了”,即使你是斯威夫特也不行。民航业刚刚兴起时,乘坐飞机的体验是镀着金色镶着粉红边边的,现在的飞机则是乱哄哄的空中公共汽车。而年轻人已经不知道坐飞机可以那么舒服了。他们已经发展出截然不同的认知。

    在各种各样的吐槽里,不断出现的一个词是“原创”(original)。如弗兰所说,“现在的57街看起来就像那些海湾国家”。而讽刺的是,曾经,“迪拜抄我们的摩天大楼”;现在,“我们反过来抄他们的”。

    这一吐槽大概可以适用于我们当下流行的所有出口转内销文化产品:住在钢铁森林,还要在全封闭玻璃房里搞一片森林。当北欧人还点着蜡烛追求小温暖时,我们的北欧风往死里性冷淡。在这个意义上,弗兰的吐槽不局限于纽约,而成了对我们置身其中无法挣脱的现代化的普遍抱怨。弗兰很可能还是愤怒的,愤怒这个时代一切都被标上了价格。但还是那句话——“在当代做讽刺作家是不可能的了”。

    她说以前人们不把锻炼当成一件事去做。但人们那时更活跃。孩子们有更多户外活动时间,因为父母无法忍受他们呆在屋里吵闹。而今天,每个人都在搞养生(wellness)。而一切都成了生意(business)。“养生在我看来是一种贪婪(greedy)。”她谈到抽烟,谈到彻夜party,然后建议人们,人生苦短,不要因为一件事是重要(important)而去,而因为快活(fun)而去做。

    她和老马追忆和恋慕的大概正是一种还向往着创造伟大事物的精神:“我不需要小确幸(light happiness)”。新自由主义和消费主义的浪潮让一切飞着粉红泡泡的理想和信念都变得庸俗了。弗兰说,她“从来没有为了钱激动过”,正如房子对她来说只是要装下她的东西。

    甚至,在她第一次收到一笔巨额稿费时,她被吓坏了。她不知如何花掉那张大额支票,于是跑去买三明治问能否找零。今天没人能对红果果的纸币说不了。年轻人怀着梦想涌入纽约,她给他们的建议只有一条:带上钱(bringmoney)。

    还有书籍。在最后一集中,她谈到了逛书店和在亚马逊网购书是截然不同的体验,谈到她完全无法舍弃任何一本书(Iamabsolutely, 100%, incapable of throwing a book), 丢掉一本书就像丢掉一个人,哪怕有很多辣鸡人。书是与人类关系最密切的东西(a book is really the closest thing to human being)。然后我们跟着摄像机看到了她那巨大的、让每个人都能嫉妒到咬牙切齿的大书房。

    因此,即使在这些箭一般的吐槽里,你也能感受到弗兰和老马对纽约的依恋。枪林弹雨最终化为柔肠百转的给纽约的情书。纽约也许是塑料纸糊出的繁华,但年轻人的梦想却真实得像屋檐滴下的雨水,清清凉凉。

    享受弗兰的幽默不意味着要接受她的观点。在弗兰快步穿梭在纽约的各个地标进行社会观察时,我们也以她为入口对“纽约客”/“知识分子”/“文化人”/“名流”进行了社会观察。

    《假装我们在城市》最好玩的不是他们看到的世界,而是他们如何看世界。在他们那里,光是扇动嘴唇说出“纽约”两个词就好像已经飞到了帝国大厦顶层,俯瞰世界,不可一世。弗兰说,年轻人涌入纽约,因为别处都不是纽约。但纽约就是世界吗?

    怀旧并非什么不言自明的真理。我们每个人却无法自拔地时时落入怀旧的陷阱。在弗兰那里,电脑只是个更大、更快的打字机。她从来不能理解为什么人们用Instagram和Twitter。这听起来似乎有些自恋,俨然一种18世纪初人们对前工业革命时代田园诗生活想象般的乡愁。

    但一回头,想想我作为95后是如何不时还唏嘘下人人网的死亡,又如何还在飞信最后的余晖里费了老大劲群发社团几百号联系人,便觉在某个意义上,人人都免不了抱残守缺,如弗兰说的那些“钉子户”书店老板,在旧书堆里扒拉出书来,吹吹灰尘,然后不情愿地卖出。

    弗兰和老马也很清楚他们在年轻人眼里可能已经老掉牙了,老得该进坟墓了。于是连历史的车轮和时代的眼泪(划掉)也能成为吐槽的对象。当弗兰坦然地说,“人们只能理解他们同时代的人(you can only truly understand people that are your contemporaries)”时,脱口秀有点突然转变为Ted演讲的意思了。

    吐槽的终点是自我吐槽,解构的重点是自我解构。感谢这点自我牺牲的精神,本剧才能让人从头豹笑到尾。而当白发苍苍,个子小小的老马依然一次次爆发出爽朗的笑声时,我的惆怅中也多了一丝欣慰。

    在电影里,美梦终究要醒来,人终究要面对眼下的现实,正如《午夜巴黎》中,曾经痴迷于过去的男主最终怅然地告别更加痴迷于过去的女友回到现实。但在脱口秀里,我们不需如此。

    我们可以吐槽,吐槽,再吐槽,在一遍遍的吐槽中,过去不再是被浸泡在福尔马林里的标本(老马去年的《爱尔兰人》就有点这个意思),也不再是被一层层包裹起来的木乃伊,而是我们能触碰到和思考的现实。——嗐,既然逃离不自由,怀旧也无意义,不如就跟着老马一起放声大笑吧!

     3 ) 生活在纽约的都是勇士

    When people say why do you live in New York, you really can't answer them, except you know that you have contempt for people who don’t have the guts to do it.

    尽管弗兰和很多New Yorker一样,吐槽的同时也深深爱着这个城市。但生活在纽约,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弗兰说没有人担负得起纽约的生活,这也许是真的。纽约的房租有多可怕,一个人生活起步价2000刀每月,走运的话。以我现阶段的工作,在纽约能找到最好的岗位开价7万美金每年,平均每月不到6000刀,也就是说工资的一半要用来交房租。这也许还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但这样的房租价格(2500刀)只能住合租的公寓,我或许能租个卧室,而我的客厅会有一张床垫租给付1800刀每月的租客。屋里没有洗衣机,我得到公共的洗衣房去洗衣服,运气好的话地下室就有,否则就得去几个街区外的laundromat,当然都是收费的,一次大概5块钱,只收硬币。我最好提前备好零钱,因为laundromat的ATM取钱是收费交易。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吗,想象一下在冬日一个下雪的夜晚挑着两个大袋子揣着一口袋叮呤咣啷的硬币走过几条有抢劫犯出没的脏兮兮的街道,就为了洗几件该死的衣服... 你的公寓有老鼠?闻起来像大麻?暖气像摆设?太正常不过了,这里是纽约。

    我曾经抱怨过巴塞罗那地铁里的尿骚味,但是跟纽约比起来,所有城市地铁的肮脏程度都是小巫见大巫。与巴塞罗那和伦敦地铁那种单一的尿味不同,纽约地铁有一种特殊的臭味,大概是混合了二手烟,流浪汉,狗,老鼠,大麻,酒精,呕吐物,奇怪的香水,和各种体液的气味。像所有大城市一样,地铁车厢总是非常拥挤,神奇的是卖艺的人还是能够自如地穿梭并表演着各种高难度动作,从乐器到吊环到空翻,纽约地铁无奇不有。有朋友提醒过我说,千万别走进空无一人的车厢,因为那节车厢一定有鬼。他大概是对的,我就遇到过一次,在拥挤的地铁找到一节空车厢,走进去之后一股刺鼻的氨味扑面而来。如前所说,这哪有地铁平时的气味可怕?但那一次的浓度,好像打翻了实验室里所有的尿液样本,形成了一个天然结界,把所有试图闯入的凡人一并轰了出来。车厢里只有一位年轻的妇女,疑惑地看着所有夺门而出的人不停地问"what is wrong???" ...她大概是一位仙人吧。纽约地铁还有一点很奇妙:坚持使用过时的刷卡式纸质车票,即使你买的月票,也是那张没有任何区别的黄色卡纸。这张纸一次刷成功的概率及低,常有那种连刷几分钟都没刷成功的情况,把跟在你后面等着乘虚而入的逃票人员都气得直骂脏话。

    我的朋友Blaise,土生土长的都柏林人,二十年前选择搬过来做一个New Yorker。她说纽约的脏是"liveliness",街道上的污水,垃圾,老鼠,噪音,都是生活气息。我无比认同,但我可能永远无法像她一样热爱这种生活。最让我感到害怕的不是犯罪,而是毫无掩饰的生活的残酷。纽约的街头有无数无家可归的人,他们常常衣不蔽体地,以各种姿势盘踞在地上,遍布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每个城市都有一些“住在街上的人”,但他们通常零星地分布在遮蔽的犄角旮旯里,不怎么引人注意。而纽约不同,“街上的人”仿佛是城里的游牧居民,他们在各个街区形成了自己的“community”。与所有人一样,他们出没在脚手架下的人行道,地铁站,超市和博物馆门口,中央公园,第五大道,时代广场...暴露在无数游客的目光中。纽约客们,抱怨着系统的问题,同情着他人的不幸,却用一种视而不见的方式,与“街上的人”互不干涉的共享着这个城市。在我所生活过的六座城市里,没有一个像纽约这样把污秽,贫穷,饥饿,死亡,老无所依...所有生活的黑暗面如此直接地展现在世人面前。而我却是那种“把灰尘扫到地毯下面”的人,注定无法直面生活的真实。

    我曾对一位DC长大的朋友说,每个美国年轻人都应该去纽约体验一下真实的人生。她笑了,意味深长地摇了摇头。如弗兰所说,选择生活在纽约,需要太大的勇气。

    BTW,"Blowin‘ in the wind"有没有可能是迪伦对纽约狂风的抱怨?

     4 ) 来,听弗兰聊聊天

    被推荐看了这套纪录片。之前并不知道弗兰是谁。孤陋寡闻于本片的好处在于,看片子的时候不带主观印象。没有先入为主就能以初次接触陌生人的眼光来看待她,不会被暗示只会好奇,何人何以会让马丁斯科塞斯给她专门制作一部七集的纪录片。

    没有铺开生平,没有列举成绩,只有现在的弗兰。七十岁“高龄”,留着和年轻时一样的中分发型,面容硬朗性别模糊,坐着喜欢翘起一条腿,思维敏捷语速快且流畅,一句话里带出两个you know,可能拍过电影的缘故,镜头前很自如。喜欢运用手势,摊开收拢捭阖,或是食指大动指点江山。

    片名“假装我们在城市”以及以纽约为切入点,容易让人误会这是部关于城市的纪录片。是,里面谈到了纽约,它的地下铁,永远都臭烘烘。贵,来纽约需要带上的东西?钱。纽约之外的人来这里,很多人都取得了成功,而纽约出生的人都知道,在这里成功有多难。但你不知道,所以你就来了。纽约的摩天楼,本来具有原创性,结果被一些海湾国家抄袭去,反过来纽约倒像是在仿冒别人。以及,在纽约你永远不会无聊。

    但,关于这些零散描述有把纽约和其他的大都市明显区别开来吗,你因此更了解纽约了吗?不,这不是一封写给纽约的情书,这只是弗兰穿梭在这个城市(模型)中和你聊聊天,谈谈自己。

    说是纪录片,其实更像是弗兰的脱口秀,连对谈都谈不上,有抛出问题的一方,不过几乎都没有被呈现,因为问题在回答中已经显示出来,需要聚焦的是弗兰的回答以及观点。

    以前老觉得人观点太多显得不实际,又被教育不要一把年纪了这里看不惯那里有话要讲,否则有爹味严重之嫌。但是你看弗兰,从头讲到尾什么都可以聊,人们也乐于提出问题听她的意见,弗兰说自己是个意见多多的人,可是没有权力(去改变)所以会愤怒。意见来自思考,一个能从观察中得到乐趣并有思考习惯的人不可能对周遭事物没有自己的看法。至于不被人说成喋喋不休或者好为人师,皆因其深谙语言的艺术,观点鲜明且别出心裁,且一定会以幽默的方式来表达,正所谓弗兰一开口,马丁就狂笑,笑得好像要把喉咙咳出来一样。我们花时间看她听她讲话不就是为了这种极具个人风格的调调吗。

    摘录几段弗兰的观点:

    如何学会幽默感?就像你想长个儿一样。
    你喜欢做自己不擅长的事也没关系,也不足为奇。做的笨拙,糟糕或者可怕也没关系,但自娱自乐就好,不要分享给别人。现在人们做什么都要秀一下,点点滴滴都不放过。
    区分好坏就是我的职业。我好奇他们如何评判事物。他们要么挑剔的令人发指,要么过度的夸奖别人。
    养生是一种贪婪,不仅要不生病,还要健康。得花钱买各种食物,用品。加州,洛杉矶或者硅谷,盛行养生,他们关心健康,但不关心生活。应该思考的是,从养生中追寻的是什么?
    关于挑战,很多人把极限体验当作挑战自己的一种方式。但那些挑战是假的。有很多事情是你必须做,或者应该做的,但他们不做,害怕去做,不擅长做,或不能完成,那才是挑战。挑战是你必须做的事情,而不是你编造的事情。现实生活已经充满了挑战,我不需要去寻找那些异想天开的挑战。
    讨厌钱,但是喜欢各种东西。现在的人整天谈钱,仿佛这个话题很吸引人。其实不是。世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是钱够用就好的人,一种是有钱人。什么叫够用,钱能支付我拥有的东西就够了。一套公寓两千万美金,还不断在上涨,人们已经习惯了贵的离谱。
    没有人比音乐家更受欢迎,因为音乐给了人表达情感和回忆的能力。大多数让人感觉变好的东西都是有伤害的,音乐让人更快乐,不会伤害人类。
    你有什么罪恶的乐趣吗?没有。乐趣不会让我产生罪恶感,除非这个乐趣是去杀人。实际上以杀人为乐趣的都不会因此而有罪恶感,我为什么要对自己的乐趣产生罪恶感。
    对有些人来说,罪恶的乐趣其实是指非高雅的享受。
    随着你不停的犯错,你的借口就越来越少。年纪大的时候,你会犯的新的错误越来越少,你会发现“我又犯了同样的错误”。这只能证明,你不擅长做这事,无论这事是什么。
    我喜欢小孩子,他们是最不讨厌的一群人。一般人会认为他们吵闹,烦人,他们是最不可能告诉你听了一万遍东西的那群人,他们还没有浑身充满陈词滥调,他们比成年人更有原创性,这一点很快会消失。
    年轻到还在上学的人,是不会意识到他们的美貌会消失的。这件事只有发生了你才会意识到。
    无论你是谁,你拥有的不过是自己的人生,但在书中,你有无数种活法。读书是种变得富足的方法。
    读书是种志趣。如果你在有书可读的环境下长大,有些人会喜欢读书,有些人还是不喜欢,读书就是种志趣而已。
    你在这书里看到了自己吗?没有。书不应该是一面镜子,该是一扇门。
    40岁以下的人肯定没有存货了,书, 唱片……,(他们)什么都在电脑上。

    很有意思,一集不过二十多分钟,像听小品文一样,了解一些别人的看法总是好的,可以开阔思路,和书一样,像一扇门。

    全盘接受这些观点吗,倒是不必。我们生活在一个观点充斥的社会,只需觉得听起来好有道理就轻易地被说服,省却了思考的过程,“如果你不思考,你很可能就会重复一些陈词滥调,即使是那些相对开明的观点”。这是另一种形式的投喂和填鸭。值得学习的应该是看问题的角度和思维方法,无须是知识分子,只要是自己真实的感受和建立在独立思考上的看法,即使多多又何妨呢。

    推荐看看这部片子,理由是?以弗兰的观点来回答:如果有人问,“你为什么做那事?”好的答案是,“这很好玩。”坏的答案,“你不明白这事有多重要”。人应该有乐趣。

     5 ) 美词佳句摘抄

    会一边看一边更新这一篇的。

    Ep1

    1、

    被问及自己是不是一个自命不凡的人:

    (提问原话是 "Do you tend to look down on people?" 毫无意外的,Fran把它改写成了更直白的自问——"You mean, am I a snob?")

    "There are certain kinds of snobberies that I think are bad - of course those are not the kind of snobberies I have."

    她的snoberry和对方家境/学校/背景无关,但和对方的意见是否与她一致有关——It has to do with "do you agree with me on this?"

    "People frequently irritated... not irritated. it's too mild of a word...infuriated by me. It does somewhat surprise me, because so what? Like who am I? Am I making decisions for you? I'm not in charge of anything."

    "I can understand people being angry at me when I say things like 'ppl should do this' if people thought that I could change it: But if I could change it, I wouldn't be so angry."

    "The anger is, I have no power, but I'm filled with opinions."

    感觉Fran说出了评论家/知识分子的存在价值——我每天对公共事务表示意见:“我认为如何如何”。但作为一个普通公众,你不应该对我生气,因为,我其实没有权力要求你如何,我不是在位的人,我不是那个能改变现状的人。如果你对现状不满,在位者、有能力改变现状的人应该承担你的怒火。

    我的愤怒恰恰在于,我无权改变现状,但我却意见超多。

    (我的理解,评论者和公共空间的讨论的意义在于提出异见。有权力的人的意见应该被审慎对待,while没有权力的人的意见应该得到更多的渠道去发布传播。)

    2、

    说纽约市长是份很难的工作:

    "So it should be split in two, and I would be the night mayor."

    (谐音梗大户:night mayor = nightmare)

    3、

    说纽约是个很难afford的地方,yet so many ppl come live here:

    "You realized it's so hard to live in New York, that when people say:' Why do you live in New York?' you really can't answer them, except you know you have contempt for people who don't have guts to do it.

    'You live in a place where things are just easily done, where ppl are nice to you, where no one's trying to cheat you every five seconds. You call that grown-up life?'"

    纽约生活不易,但正因此,住在纽约的人都自我感觉良好了很多——我在纽约都待下来了,谁要去你们那些破乡下地方过舒服日子?

    (所谓new york tough大概就是这样一种没有来由又很有来由的自信和不屑)

    Ep2

    1、

    说到为什么自己决定不当艺术家:

    “You decided not to be an artist. Too pleasurable, Fran.”

    “It’s like when people say, ‘Why are Jews not allowed to eat bacon?’ And I always saying, ‘Too delicious.’”

    因为干一个事的感觉太好了,所以我不能干这件事。就好像pleasure是恒定的,不能太放肆。或者在一件事上享受到太多,就会太快被花完

    (莫名感觉犹太人和某类传统中国人又多了点相似…)

    2、

    被问到纽约有什么在吸引年轻人一茬茬来:

    “New York. That’s what here. I mean, what’s not here? That’s the way to look at it. Wherever you are from, that’s not here.”

    然后说她这个年龄段的人来纽约,是因为是gay(只有纽约最包容那时候),于是导致了gay的聚集:

    “...creates the density of angry homosexuals, which is always good for a city. There’s nothing better for a city than a dense population of angry homosexuals.

    and at a certain point, they became very happy homosexuals when they found out, ‘it’s so fun here!’”

    3、

    说到电视上播音乐会演唱会时,她总是很在意观众——观众听到一首歌,尤其如果是年轻时流行的歌,会那么快乐,回忆起以前的点滴:

    “No one is loved like musicians. Musicians are loved by people, really loved, because they give them the ability to express their emotiona and their memories. There’s no other form that does that.

    I mean, I really think musicians, probably musicians and cooks, are responsible for the most pleasure in human life.”

    拿自己举例,年轻时爱听Moton:

    “Do I think Moton is the greatest music that ever made? I don’t. But if you ask me ‘The second you hear this, do you feel happier?’, I do.

    I mean, music makes people happier, and it doesn’t harm them. Most things that make you feel better are harmful. You know, so it’s very unusual. It’s like a drug that doesn’t kill you.”

    (这段话真是直戳我心:怎么会有人不爱音乐呢?It’s like 灵丹妙药!

    Ep3

    1、

    说到早上6点准备出门赶飞机,遇到住同一栋楼的邻居健身回来:

    "I was in the lobby with luggage at 6 in the morning to catch a plane, and someone in my building, at 6 am, they come back from gym. Well that's why they have money.

    On the other hand, you call that a life?"

    (这种想法简直世另我。每次看到老板/有钱人认真工作疯狂加班,我就不禁开始思考,是不是他们因为这么刻苦才成为了老板/有钱人...但同时又觉得 何必呢...)

    紧接着邻居问她是不是要去度假,Fran心想are yyou insane?,因为乘坐交通去别的地方对她来说不是愉快体验,她出行是为了赚钱。相反,她赚来的钱是为了花在这里,花在这个公寓楼,花在她所再这里拥有的的生活上:

    "If you see me with luggage at the lobby, I'm going to make money, okay? I'm not going to spend it. I spend it here. Here's where I spend it. I get on the plane. I go to places. I make money. The money comes back. I give it to the building. I stay in the building.

    It's like I earn the money so I have this home."

    "I have to keep going out so I can stay here. But as far as wanting to go places, I can't believe people do it for fun. When I at the airport, I see ppl going on vacation. I think, 'How horrible could your life be?' Like, how bad is your regular life, that you think 'you know what'd be fun? Let's get the kids, go to the airport, with thousands pieces of luggage, stand in the lines, be yelled by a bunch of morons, leave late, be squished all together, and This is better than our actual life.'"

    (另一种看待旅行狂热的方式:现实生活太没有意义,以至于你愿意忍受舟车劳顿去逃离)

     6 ) 我期待看到的女性公众人物形象

    这是一篇3.8妇女节特辑,关于《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的影评。

    她是谁

    Fran Lebowitz (1950年10月27日-)

    美国作家、演讲家、业余演员,她也是女权主义、同性恋,她为Aids群体发声,评论是她的工作。代表作包括《都市生活》(Metropolitan Life, 1978年)和《社会探究》(Social Studies, 1981年)。

    这部传记式纪录片由Martin Scorsese导演,每集30分钟左右,共7集。每集围绕一个大主题,以和Fran对话或采访的形式,讨论她的人生哲学。

    纽约一直是Fran创作的母题,因此纪录片也围绕纽约展开,从艺术、大都会交通、金钱物质房产、谈到健康、书籍、生活等等。Fran因幽默讽刺的谈吐并总有新观点和视角出名,幽默却不浅薄或讨巧,这部纪录片也将她的此特点展现的淋漓尽致。全程小Trick不断,全剧总会伴着着Martin或观众的笑声,看到有个短评是“一直担心Martin会笑背过气” 觉得太可爱了哈哈哈。

    Reviews

    第一个印象深刻的点是Fran谈及很多对年轻人的观点,比如地铁上所有人都在看手机,路上总有一心多用,描述精准、充满画面感,Fran另一个特征是她很抵触互联网技术,她从未拥有过打字机、电脑、手机。

    关于她对Judging的看法也让我非常有感触,现在的网络环境让很多人失去了这一技能,或者走向另一个极端即不再评判。评判从不是坏事,糟糕的是不会正确的Judging,我们更应该评判的是作品本身,而不是作品背后的人。

    Fran讲故事的能力真的太强了,当然她也说,很多人问她如何变幽默,这就像成年后要长个一样难(So I quit immediately hahaha!)。她总会对那些看似习以为常或被认为理所当然的现象发表观点,在她的描述下,才醒悟该行为有多么不可理喻。

    Fran热爱写作,但是当她发现写作变成工作时,就不再热爱工作。她说她唯一想做的事是成天躺在沙发上阅读,但是没有这种工作,如果有的话她早就有钱买房子了。看到这里我真的笑出声,好的全世界的打工人都一样,我心满意足了(不是

    艺术的慰藉从来不是让人大彻大悟,让我们对生活多一点点热爱、反思和精神被满足的愉悦,这就够了。

    不得不说,整个纪录片我最最最喜欢的还是最后一集Library Services,Fran探讨了书籍对她的意义,Fran说“无论你是谁,你拥有的只是自己的人生,但在书中,你有无数种活法。对我而言,读书是一种变得富足的办法,也许这就是我从不关心钱的原因。因为只要你能读书,你就会非常富有,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一直读书,就不会想金钱,金钱不重要,但读书就很重要。”

    “说话前先思考,思考前先读书”这点对年轻人更加重要。

    我期待的女性公众人物形象之一

    观看传记作品,比起共鸣,我更期待的是了解我未曾经历过的生活方式,作为探索更多可能性的范本。从第一夫人Michelle Obama,火遍文化圈的埃琳娜·费兰特,到学术圈的上野千鹤子,我总是期待在公共作品中看到更多元的女性形象,她们的成功不是基于完美的身材,我指的是,不像超级英雄电影或综艺节目中的女性,身材姣好和貌美是作为成功女性的必要条件。Fran在出版第一本书并且走红后,她的穿搭也成为她的icon之一。

    每次看到她慵懒地坐在椅子上畅所欲言,说起她20出头刚在纽约当司机的日子,那一刻我明白,她始终是自由的,身体上精神上都是,没有什么能禁锢她,哪怕纽约本身。

    此外Fran作为女权主义,也谈及了对#MeToo的看法。

    一直认为20世纪后半叶很有魅力,那个时代造就非常多有创造力的艺术家,Fran便是其中之一,当她在回忆80年代的事情时,我发现她从未衰老。

    Here's toToniMorrison

    Fran和Toni Morrison一直是非常好的朋友,这部纪录片也是为了纪念她,在全剧快结束时出现“In loving memory of Toni Morrison”,那一刻我热泪盈眶。

    Toni Morrison:“When you get these jobs that you have been so brilliantly trained for, just remember that your real job is that if you are free, you need to free somebody else. If you have some power, then your job is to empower somebody else. This is not just a grab-bag candy game.”

    致敬 Toni Morrison.

    祝所有女性节日快乐

    The End.

     短评

    以为会以泪洗面,但是没有,一直很开心,直到最后一集纽约公立图书馆的镜头才绷不住了。纽约不是情怀,而是现实的存在,所有的烙印都无法抹去。Fran在体育那集有一句非常深刻的话,大意是,你应当直面的挑战,是那些你不得不做的事(工作、生活、活着),而不是你逃离这些后编造出来的目标和挑战。

    8分钟前
    • leafal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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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后更喜欢的竟然是马丁,谁不想要一个笑得这么大声这么捧场的朋友呢!

    11分钟前
    • 王大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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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才又自负的人是应该这样活着的。斯派克·李疯狂卖体育明星安利的样子真的是我一个体育狗都要看不下去了

    14分钟前
    • 阿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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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这么个朋友不拍下来的确不行

    16分钟前
    • 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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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hate money, but I love things!!!

    18分钟前
    • oow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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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有一个问题想问马丁,有那么好笑吗?

    23分钟前
    • Driz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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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不喜欢王尔德发型的毒舌犹太姬呢🥺

    27分钟前
    • 秃头仙人锂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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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fact that Martin Scorsese's only role in this series is laughing is fascinating

    31分钟前
    • 蓬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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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Fran开始卖弄她对手机的那点浅薄认知,就忍不住翻白眼。Come on!! 您都从来没发过短信,哪里来这么多仇恨呢?也是,马丁斯科塞斯都能交出像《爱尔兰人》那样老态龙钟的作品,完全可想见那一群人对当今时代有多么痛恨。这个时代或许没有那么好,但也绝没有那么糟。过分傲慢而又自我沉醉,全责怪科技吃人,其实是自己的好奇心早就死尽了。另外,别再吐槽时代广场了…多少人可能攒了一辈子的钱,才有一次机会来这看看。学学尊重人吧。

    33分钟前
    • momo
    • 较差

    算作是《公众演讲》的续集,但又因更长的篇幅与片集化而在观感上比前作更加放松和从容。依然不认为勒波维茨的讲演时时刻刻都闪耀着幽默与智慧,斯科塞斯在纪录片中也存在数次由无动于衷至附和表演性大笑的突然转变。当然更重要的,是通过勒波维茨之口反观纽约这座伟大城市的历史文化记忆,两人对纽约的爱,通过对话引申出的电影、移民、出版、生活、建筑、出租车等等隶属于或私人或公众的调侃回想而显现。斯科塞斯继续在对话间穿插各种视频素材让语言描述变得具象却又是极个人的记忆速写,甚至还间接回顾了自己的迷影史与创作史,对《黑胶时代》首集曾展现过的The Mercer Arts Center倒塌事件的真实回忆,让斯科塞斯和他的作品成为了纽约的镜像存档,如同皇后区艺术博物馆中巨大的纽约微缩模型版图,他真的倾其一生热爱着这座城。

    38分钟前
    • 文森特九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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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at’s why I live in beijing, but I already left it.对于那些想要逃离北上广,或者已经离开了的人,她一句话给出了继续留在这个城市的理由,“我来自一个环境和治安更好的城市”,在纽约寻求的不是低房价和舒适安逸。

    39分钟前
    • 壶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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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会不喜欢纽约,谁不曾缅怀黄金时代呢。犹太知识分子式毒舌太对胃口了,拳拳到肉,固执得可爱。感谢Netflix让马丁老爷子拍讲究的纪录片继续焕发青春(bushi

    43分钟前
    • 吴慢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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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丁这是把伍迪艾伦的班也给接了啊(另外他终于遇到比自己语速快的人了);纽约这城市就像老太太一样愤世嫉俗、尖刻直接、永远在咒骂抱怨,但底色仍然满怀斗志且乐观

    45分钟前
    • Q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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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马负责导演、制片和提供罐头笑声,太可爱了,我宣布他的形象必须立刻代替所有圣诞老人和肯德基上校。勒博维茨的姿态太纽约犹太人了,就连她在句子之间张开嘴、舌头搅动的方式都让我想到另外几个纽约犹太人;还让我想到Jesse在和Ezra Klein那期播客里谈到的犹太幽默(不只是幽默,而是聪明——除了“wit”似乎没有更好的词),一种历史性的自贬和傲慢并存,这同时也是一种“纽约性”,对自己生活的城市永远保持着“民族志式的凝视”,观察、提炼、解释、讽刺、评判并引以为傲。她还让我看到了宽肩外套和宽松牛仔裤脚垂在西部靴外面的魅力,而且年轻时也太帅了,看得我腿软。

    46分钟前
    • 烤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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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感叹 只有NYC才能产生出“女自由主义知识分子”这种物种。不知道她们是怎么做到把受过良好教育的下城精英范和波西米亚感杂糅起来 像是街角食物卖场里永远放在货架最高一排 永远不打折的蓝奶酪和鲱鱼罐头。味道冲 但极其昂贵。弗兰看起来就像桑塔格的姊妹 再加多一个安妮霍尔 是彻彻底底的纽约风味——我真是爱惨她们的长大衣里的马甲以及随意一句就能噎死人的witty remark了

    48分钟前
    • 线团的花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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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有趣了,真的好喜欢像弗兰这样的愤怒的人啊,愤怒的来源不是排他不是怨恨,而是来自对生活的热爱、观察以及对自己和社会(包括他人)的关系的反思!!!太棒了!!幽默又风趣,关键是真实犀利的让你无法拒绝她的愤怒哈哈哈哈。最后三集很出色了,真的是像在看Stand-up Comedy(而不是talkshow哈哈哈哈),非常喜欢Fran这种古板到和过去融为一体又能自圆其说的人

    50分钟前
    • Her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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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博学多才 每个话题抛过来都能金句频出 有意思的故事和际遇多得可以讲上几天几夜的没抵抗力 虽然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很可能心气高/脾气怪到难以相处 但周末晚上打开网飞又不是为了找朋友 作为听众 这三个半小时我过得和老马一样快乐

    51分钟前
    • 水包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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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潇洒的对话,傲娇而不令人讨厌的妙语连珠,不同意这是self-obsessed我觉得这是self-sufficient

    55分钟前
    • 头上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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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nobbish in a good way......可以作为伍迪艾伦电影的替代

    57分钟前
    • 隐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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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这是斯科塞斯自《纽约黑帮》以后一直想做的事:喋喋不休地希望向世人系统地介绍纽约这个大都会。二人皆是知识分子,但即便从公共空间聊到私人空间,从电影、音乐聊到建筑、历史,始终还是一种陌生、异质的城市勾勒。通过电影这一媒介我们有幸见证了斯派克•李、伍迪•艾伦、吉姆•贾木许,当然还有马丁•斯科塞斯眼中的纽约,关于这座城市的传奇也将会一直书写下去。

    58分钟前
    • Aloy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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